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6:20    次浏览
本网讯近日,广饶县交管部门发布新一轮酒后驾驶行为名单。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2分处罚。1.周鹏,驾驶证号:37098219****033138,2016年7月10日19时48分,周鹏驾驶牌号为鲁J3V18*的小型汽车行至广泰路与倪宽路路口时,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,被民警当场查获,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/100m1,系酒后驾驶行为。2.康传亮,驾驶证号:37142419****114814,2016年7月4日19时06分,康传亮驾驶牌号为鲁NB003*的小型汽车行至倪宽路与广泰路路口时,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,被民警当场查获,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/100m1,系酒后驾驶行为。3.张建军,驾驶证号:23230119****140836,07月14日20时50分驾驶鲁E9T92*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孙武路与广泰路路口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/100ml,系酒后驾驶行为。4.蒋纬华,驾驶证号:37052319****290311,07月14日21时04分驾驶鲁E1474*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孙武路与广泰路路口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mg/100ml,系酒后驾驶行为。5.牛利华,驾驶证号:37052319****08073X,2016年7月7日14时9分,驾驶牌号为鲁ES659*的低速车行至齐安路东相村北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/100ml,系酒后驾驶行为。(东营电视台 郭立平 广饶电视台 张益魁)